GB 6675 系列安全标准是强制性标准,所有预定在中国境内销售和使用的玩具均应满足该标准的要
求,不符合 GB 6675 要求的产品,禁止生产、销售和进口。
GB 6675 系列安全标准是玩具的重要基本标准,该系列标准主要参照 ISO 8124 系列标准制定。在技
术要求方面修改或等同采用了国际biao准 ISO 8124-1、ISO 8124-2、ISO 8124-3、ISO 8124-4 的要求,因
为采用的标准版本不同,与现行版本的 ISO 8124 系列标准有一定差异,全国玩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
已分别申请立项对这些标准进行修订。因此企业生产的玩具只要符合了 GB 6675 系列安全标准的技
术要求就基本符合了 ISO 8124 相关版本的要求。
设计或预计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时使用的所有产品和材料
GB 6675-1 基本规范
GB 6675-2 物理机械性能、(不能做的产品:玩具推车、婴儿车、玩具风筝和其他可飞行玩具的绳索、有门、盖或类似装置的玩具、承受儿童体重的玩具:骑乘玩具、玩具自行车、溜冰鞋、滑板、摇马和类似玩具等、重型静止玩具:重量大于等于4.5kg,供放置在地面但不能承受儿童体重的静止玩具,水上玩具,声响玩具,悠悠球,飞行玩具)
GB 6675-3 易燃性
GB 6675-4 8项重金属迁移量(锑、砷、钡、镉、铬、铅、汞、硒)
不做指画颜料
GB 22788 总铅不得大于600mg/kg
GB/T 22048、GB 24613 邻苯二甲酸酯(DEHP、DBP、BBP、DINP、DIDP、DNOP每种含量不得超过1000mg/kg)
GB19865 电玩具安全
绳索和弹性绳:玩具上含有或系有绳索/弹性绳
折叠机构及滑动机构:玩具推车、玩具婴儿车及类似玩具、可支撑儿童质量的玩具家具
稳定性及超载:乘骑玩具、有座位的落地式玩具(玩具家具)
封闭式玩具:盖子、盖板、门或者类似的玩具装置